转载自@中国文化报
原标题: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努力探索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特色之路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积累了许多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特色经验,取得了显著成就。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改革开放以来文化建设理论的重要创新,深刻反映了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变迁历程,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逐步形成、完善的历程。
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文化事业根据其不同属性被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个部分。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要以政府为主导,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正式提出,要“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概念首次见诸中央文件。
200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党的十七大把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标志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国家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是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并把“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作为2020年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结合新的形势和时代特征,提出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则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的目标纳入“十三五”规划。2015年初,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出了全面部署。
2015年初,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党的十九大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作为一项重要目标任务,并且特别提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攻方向和基本遵循。
在这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的指引下,我国的文化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博物馆条例颁布实施,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统筹协调制度。文化和旅游部牵头成立由26个单位组成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紧紧围绕中央明确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加大统筹力度。
建立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制定《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这是我国首个明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种类的“底线标准”。各省区市配套制定了具体实施标准,初步形成了上下衔接的标准体系,明确了政府的保障责任。
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
建立健全免费开放制度。推动全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和部分科技馆实现免费开放。
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31个省区市均制定了政府购买目录,将购买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在购买演出服务、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有益经验。
2017年,全国文化事业费855.8亿元,比1979年的5.84亿元增长了140多倍,占国家财政支出的0.42%。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从1979年的0.6元增加到2017年的61.57元,增长了100多倍。
2015年,中央财政设立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该专项资金实施3年来,共补助地方519.69亿元。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实行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457.95多亿元,带动地方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初步建立了基层公共文化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2015年以来,全国各省区市用于面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超过65亿元。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共同实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区党委和政府主导作用,强化财政支持,有力促进了当地公共文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据统计,截至2017年,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166个、文化馆3328个、文化站41193个、博物馆4721个,分别比1979年增长91.7%、17.2%、961.4%、1252.7%,初步形成了健全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国家图书馆内景
2008年免费开放制度实施以来,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人次明显提升。据统计,2017年,全国公共图书馆共藏书9.70亿册,总建筑面积达1515.3万平方米,总流通人次7.45亿次,分别比1979年增长438.9%、1649.8%、856.7%。各级文化馆(站)开展活动197.86万次,是1979年的14.6倍,服务群众达6.4亿人次。
此外,各地还积极鼓励引导建设特色文化设施,统筹建设乡村戏台、文化村史馆、非遗传习场所、宗祠文化场所、农民文化公园等,为群众创造出更多优美便利的公共文化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积极丰富优质公共文化产品,推动文化惠民成果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全民文化素养。
群星奖获奖作品演出剧照
借助群星奖获奖作品全国巡演、“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走基层等活动,将优秀文艺作品输送到边疆地区、民族地区。
开展戏曲进乡村活动,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2017年,赴农村演出184.4万场,是改革开放之初的8.5倍,农村观众达8.3亿人次。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不断加强。2017年,政府采购公益演出达16.1万场,观众1.3亿人次;利用流动舞台车演出11.8万场,观众1.02亿人次。各地涌现出一批覆盖全民的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如上海市连续5年举办的市民文化节,累计开展活动近25万项,服务市民超过1亿人次。各项文化惠民政策的实施,使城乡百姓能够获得优质、便利的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高。
在促进城乡均衡发展方面,各地通过整合资源,积极推动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截至2017年,全国已建成34056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涌现出浙江文化礼堂、甘肃乡村舞台、广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安徽农民文化乐园等一批先进典型。
在区域均等方面,大力推进文化精准扶贫。“十三五”时期以来,文化和旅游部为深度贫困地区安排文化方面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约25.8亿元。22个对口支援省市文化部门共落实文化建设援助资金约10亿元。实施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等工程,建成2.7万个村级中心。实施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等项目,对边疆贫困地区的2778个乡镇基层服务点、12412个数字文化驿站进行升级。此外,还实施了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流动文化车、中西部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等项目。
在群体均等方面,积极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群体的文化权益保障工作,让每个人都公平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机会。辽宁省图书馆文化志愿者为盲人服务的“对面朗读”自2003年开办以来,已举办1000余期。
辽宁省图书馆文化志愿者为盲人服务的“对面朗读”自2003年开办以来,已举办1000余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中,开辟了中国道路,创造了中国经验。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部门始终坚持“四个意识”,坚持“以文化人”,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走进千家万户,充分发挥了公共文化服务在价值引领、社会凝聚、国家治理中的特殊功能;切实保障和改善了文化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了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转载自@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