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
年终盘点 | 2018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的满意度究竟怎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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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建设领域拓宽,深度加深


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我国网民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互联网模式的持续创新以及线上线下服务的加速融合,数字化成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重要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提出,要“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数字化和网络建设,提高数字化和网络服务能力”。2018年,全国各地根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付出行动。国家层面上,由国家部委主导的国家工程稳步推进,覆盖面持续扩大,领域逐渐拓宽。地方层面上,东部发达地区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开始逐步“下沉”,由省(市)一级深入到市(区)、县(区)一级;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数字公共文化服务正逐步建立,迎头赶上。

与此同时,“国家公共文化云试点工作”持续推进,积极对接各地文化云。文化上海云、江苏公共文化云、安徽公共文化云、河南百姓文化云、北京海淀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成都“文化天府”、山东“文化东营”等多个地方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与国家公共文化云进行了对接,累计对接资源6091条。国家公共文化云全年总访问量达1.61亿余次,日平均访问量达44.33万余次。其中,电脑端访问量为3866万余次,手机端访问量为1.23亿余次,占总访问量的76.11%,手机已成为基层群众使用国家公共文化云的主要终端。


2018年河南省“百姓文化云”正式上线,下设123个市县分平台。“百姓文化云”以河南省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整合全省文化场馆、文化活动、文化下乡、文化社团、文化旅游等资源,集活动参与、场馆预订、志愿者招募、文体培训等功能为一体,为百姓提供一站式的数字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文化服务模式

由政府“送菜”变为群众“点菜”


公共文化服务由政府主导,并不等于由政府“包办”,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的作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逐步加大现有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今年,“公共文化产品服务大会”多点开花,进一步创新实践了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将政府“送菜”变为群众“点菜”,把“菜单”和“遥控器”交到群众手中,在解决“文化温饱”问题的同时,着力解决“文化口味”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今年举办的“2018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文化产品服务采购大会”囊括了演出、竞拍、展览、论坛等多项内容,300多家各类机构的近200个展位齐集源深体育馆,展出了各类供方主体的服务产品。同时首次导入公共文化配送产品价格竞拍机制,在完成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采购洽谈的基础上,推出了精品目录,由各街镇采取比价竞拍的方式采购,价高者得,若街镇最终的出价低于供应主体的报价,则由浦东区委宣传部(文广局)补足差价部分。 山东省公布《省市县三级联合购买文化惠民演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省市县联合购买惠民演出试点工作。

2018年成都市推出了“公共文化服务体验师”项目,共评选出40位体验师,包括省政协委员、高校教授、文化杂志主编、社会公益组织负责人、企业管理者、高铁工程师、媒体评论员等。体验师们针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进行深度参与和体验,利用他们的行业知识、“他人”视角,提供详尽且个性化的《体验报告》,有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从“政府端菜”到“群众点单”的转型。




2018年,全国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同时也要看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不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公共文化资源整合不够、重复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今后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在哪里?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突破口在哪里?




精准对接公共文化服务新需求


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的需求,是一种社会文化保障,与民生建设息息相关,这一定位是最根本的。虽然各级政府都已经认识到这一最根本定位,但在实际政策措施制定施行过程中,依然无法精准有效对接人民群众的需求。

诸如部分地区开展的农家书屋建设,一方面书籍的种类不接地气,选取一些过于专业的书籍,降低了农民的阅读兴趣;另一方面,农家书屋的普及度不高,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有的从未举办过活动,不少乡镇的农民甚至不知道农家书屋在哪里。未来,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应该结合各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进一步明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和服务项目分类标准。除此之外,还要做足群众调研工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供居民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

其次,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侧改革,畅通人民群众公共文化需求表达和参与渠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吸引力,激发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最后,统筹整合地方公共文化资源,逐步加大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积极培育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力量,建立公共文化产品供需对接平台,运用市场化的手段促进优质精品服务群众,实现社会机构“做菜”与群众“点菜”良性互动,政府扮演好“服务员”的角色。




创新打造公共文化服务新方式



目前,我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但数字文化网络不完善,与固定设施服务、流动服务结合不到位,服务效能不高;不同公共文化数字工程缺乏有效统筹,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不健全。在部分省市存在这样的现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都有自己的专属网站,相互之间数据不连通,居民读书看展需要不断地切换登录平台;不同县域之间又各自建有数字图书馆和数字博物馆,相互之间依存度和关联性不高,缺乏数据共享。这样的重复建设与“自立门户”的状况,造成了数字化资源共享不足、传输不畅、使用不便,极大地制约了数字化平台效能的发挥,直接导致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低效。

因此,未来一方面要坚持数字化建设方向不动摇。积极实施文化共享工程,加强“公共文化云”建设、数字公共文化机构建设,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积极鼓励各类社会文化机构、文化企业和个人依托“文化云”参与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多渠道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流动化和志愿化。树立“让文化流动起来”的理念,提升公共文化流动服务水平,结合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利用好流动图书大巴、惠民演出流动大舞台等创新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流动载体,积极弥补文化设施不均衡的问题。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文化志愿服务制度,创新文化志愿服务的形式和空间,壮大丰富文化志愿者队伍,发动大学生群体和离退休群体参与文化志愿服务,激发志愿者的参与积极性。




不断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新机制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关键在于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的机制。机制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发展的难点之一,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当然也不例外。首先是合作参与机制。目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主体比较单一,政府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企业、高校、第三方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较少,未能形成跨部门、跨机构的高效合作机制。其次是需求反馈机制。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很少考虑服务主体——人民群众的意见,群众几乎参与不到服务的建设中来,只能被动的“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无法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后是绩效评估机制。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必须要完善绩效评估机制。

而目前的状况是评估机制不完善,未能形成有效的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和用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造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一时鲜”的问题。因此,政府、人民、机构都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

第一,应该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具备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第二,完善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群众文化需求征集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等线上交流平台,主动了解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对文化服务需求和意见建议及时梳理,积极反馈,当好“中间人”角色。

还要充分利用绩效考评机制。对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工作情况建立针对性地动态监测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组织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和奖惩依据。



参考来源: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

铜川日报,《“一心多点”:百姓家门口乐享文化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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