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
推动产业格局进入数字化重构新阶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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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城市实现整体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发展的重要抓手。智慧旅游使信息资源和旅游资源得到高度系统化整合和深度开发激活,以一体化的行业数字技术和信息管理为保障,实现以游客互动体验为中心,以激励产业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为重点,是数字技术在旅游领域的应用。

数字技术在文旅场景的运用已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带动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村网红打卡地”“淘宝村”“数字民宿”“数字文旅扶贫”“一机游”等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数字创新成果为乡村文旅的数字化创新积累了丰富经验。以数字化手段不断整合乡村文旅资源,夯实线下文旅资源和服务品质,线上线下资源互补互哺,通过数字技术在文旅场景的运用陆续将“网红打卡地”升级为“文旅繁荣发展之地”。

数字技术在文旅场景的运用将更深度挖掘分众市场的文旅需求,倒逼数字文旅服务和产品的迭代升级拓展延伸。这不仅需要创新型数字技术的产品供给,也需要品质化服务管理。比如,浙江省文旅系统开发的“浙里好玩”“多游一小时”“30秒入住”等一批数字技术应用到具体的旅游场景中,建成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中心和“智慧文化云2.0”一期,开发推广“假日旅游通”、文物安全监管、旅游新业态监管、“全省图书通借通还”“文E家”“浙里阅”跨场景应用等。

数字技术推动文旅产品的创新发展已具有相当的产业基础和社会共识。观众已习惯从线上看“云演播”艺术作品、逛艺术“云展览”、体验“云旅游”的新乐趣、感受“云服务”的温度,在“云课堂”里沉浸式学习,越来越多的数字文化产品走进日常生活。




数字化时代带来政府治理的盲区,文化和旅游行业的监管与公共服务需要适应一这变革,形成新的治理方法、路径和抓手。数字化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迭代加快,在创新投入、标准研发与应用转化等行业治理与政策导向上需要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与激励机制。比如,对于数字文旅产品,科学利用区块链技术强化正版源头管理,探索数字版权的新型保护模式;对于行业发展而延伸的商业模式,特别是在知识产权方面更需要制度和法规作为保障,规范公共的竞争门槛,防止进入低价竞争和技术、产品同质化的恶性循环。

数字技术形成的数据成为连接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各方主体的有效工具和渠道,数字化时代文旅行业公共服务与行业监管,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市场—行政—司法”联动共享机制。要推动数字技术在旅游目的地的应用,需要提升旅游目的地在行业监管、市场营销、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数字化管理能力。同时,打造各地文化和旅游产业数字化监管平台,借助数字技术,准确掌握区域内产业资源分布、企业发展动态、游客消费习惯和行为、区域内客流动向、公共场所的人流情况等,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产业政策、引导产业发展、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监管等提供科学参考,从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现代化社会治理效率。




当前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全球经济社会面貌,欧美发达国家纷纷出台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开启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和竞争的新赛道。大数据已成为全球重要的生产要素,人们聚焦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算力、应用等数据要素多重价值挖掘,抢占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制高点。今天,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发达国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引擎。

2021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多次做出重要指示。相关部委已经建立数字经济与大数据促进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政策体系,聚力打造数字经济产品和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数字经济跨领域融合应用,培育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制高点和集聚地。“十三五”期间,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快速崛起,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数字经济体系和数据资源“家底”更加殷实,数字经济产品和大数据服务广泛普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大数据更是发挥了“急先锋”和“主力军”的重大作用。

众所周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产业、旅游业造成了重大冲击。文化产业、旅游业和大数据的融合首先可以打造丰富的线上和线下消费应用场景,加快推动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旅游业深度融合,赋能文化产业、旅游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产生和发展。我们可以预见,《规划》的颁布为中国文化产业、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打开了一个新天地,并且会成为“十四五”期间产业发展的重要发动机和推动力。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使文化产业、旅游业向数字化、定制化、个性化、多元化发展成为变革大势。《规划》突出数字经济体系化设计、系统化布局、产业融合协同,着力构建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四梁八柱”,其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相关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整体性部署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挥大数据要素价值挖掘,推动文化产业、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大数据作为经济社会新的生产要素,是发展数字文旅、打造虚实共生消费应用场景的关键,要进一步发挥各省区市文旅系统大数据中心的数据加工、分析、服务、算力、应用等数据要素多重价值挖掘潜力,找到文旅市场的核心消费群体,精准圈层营销,提高景区和文化设施的运营效率,完善体制机制,打通线上线下的信息屏障和产业屏障,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完成对传统文化产业、旅游业的转型升级。

二是赋能文化产业、旅游业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以数字技术驱动文化产业、旅游业虚实共生应用场景为发展重点,从文旅骨干企业、文旅重点区域、文旅景区、文化设施和文化产业、旅游业集群几方面进行系统部署,促进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旅游业要素融合共享,激发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新动能。

三是打通文化产业、旅游业与数字经济的屏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业应用场景的循环畅通。发展文化产业、旅游业普惠化的数字服务,针对各省区市文化产业、旅游业数字化服务发展不平衡问题,通过提升数字化服务供给水平,以虚实共生消费场景进一步拉动数字文旅消费,助力文化产业、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文化产业、旅游业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四是规范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旅游业融合健康持续发展。把握好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发展机遇,用好全球数字经济的技术红利,健全完善数字文旅新业态的治理体系、对文化产业、旅游业虚实共生消费场景的发生和发展系统部署,在发展中守住安全底线,确保数字文旅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五是优化升级文化产业、旅游业领域数字基础设施。加快文化产业、旅游业信息网络建设,推进云网融合、算网协同,有序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基础设施智能升级。

六是提升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数字化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文化和旅游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推动数字文旅融合发展,打造智慧共享的数字文旅新生活。

七是强化文旅与数字经济融合的安全体系。增强信息网络和底层数据中的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文化和旅游重要数据安全保障水平,防范系统性风险,守好国家文化和数据安全底线。

八是拓展数字文旅新业态国际合作。加快文化和旅游贸易数字化发展,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和文旅元宇宙虚实共生的深入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

《规划》聚焦统筹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领域,这对文化和旅游领域优化升级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提升大数据质量、培育文旅数据要素市场试点、重点区域数字化转型提升、支撑培育数字文旅服务生态、创新突破数字文旅技术、培育数字文旅经济新业态、文旅领域社会服务数字化提升、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提升多元协同治理能力等具有重大意义。

随着文化产业、旅游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健康发展,将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产业、旅游业数字化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转载自@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