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
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文化和旅游发展统计公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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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发展和管理能力有效提升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稳增长、助企纾困帮扶政策延续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应用,开发“文旅市场通”APP,推进“一网通办”。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强化脱口秀演出、卡拉OK音乐曲目内容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组织举办全国星级饭店从业人员服务技能竞赛和全国导游大赛,不断提升行业发展能力。

2023年,指导31个省(区、市)出台省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执法监管,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大型营业性演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开展营业性演出票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演出票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中宣部版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版权保护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深化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升级优化平台综合执法系统。加强网络动态监测,处理问题线索9.7万条。处置举报投诉信息3.9万条。

2023年末,全国通过统计直报系统报送和审核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7.5万家,从业人员117.7万人,营业收入17852.5亿元,营业利润1387.1亿元。其中,娱乐场所4.5万个,从业人员41.8万人,营业收入589.6亿元,营业利润39.5亿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9.0万个,从业人员14.7万人,营业收入181.8亿元。演出市场单位2.4万个,从业人员42.3万人,营业收入7057.8亿元,营业利润283.9亿元。艺术品经营机构0.7万个,从业人员2.2万人,营业收入563.8亿元,营业利润137.8亿元。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0.8万家,从业人员16.7万人,营业收入9459.5亿元,营业利润877.7亿元。


文化产业和科技发展不断深化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继续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实施“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印发《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引》。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公布首批63个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推进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加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规范管理。组织举办“多彩中国 佳节好物”文化和旅游贸易促进活动。出台金融支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提升暑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水平政策措施。举办全国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暨投融资大会,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完善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推动落实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公布首批2个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推动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REITs应用,推动旅游业纳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公布50家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实施国有文艺院团数字演艺“一团一品”培育开发项目,发布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组织举办全国演艺博览会。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9515亿元,同比增长8.2%。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持续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与国家网信办共同举办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文化分论坛,发布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44个。加强科技创新驱动,推荐立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2个,发布文化和旅游创新研发项目和部重点实验室项目18项,新认定8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建设12个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印发《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推动出台国家标准5项,批准发布行业标准15项、立项28项,推进2项国际标准立项,覆盖旅游、剧场、图书馆、文化馆、非遗、网络文化、动漫等领域,涉及乡村旅游、智慧旅游等业态评价,旅游景区、饭店、演艺新空间、网络表演等管理服务要求,演出设备、动漫平台等技术规范,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推进中国艺术学“三大体系”建设,立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51个、部级研究项目53个、青年科研人才扶持计划项目42个。牵头推进研学旅游规范发展,研究起草指导性文件。实施全国文化艺术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39项。


旅游业发展稳步向好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印发《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推进长江、黄河文化保护传承规划、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落地实施。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部地区崛起、东北全面振兴等政策规划制定。编制《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助力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识,加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重点段建设。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评定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8家、旅游休闲街区110家、滑雪旅游度假地7家以及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13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69家。推出首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名单、“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发展,发布“乡村四时好风光”等精品线路。推动实施“用好红色资源 培育时代新人”红色旅游助推铸魂育人行动计划,举办第四届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和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红色旅游创意策划大赛。开展“旅游中国·美好生活”全国旅游宣传、“全国欢乐冰雪旅游季”推广活动,举办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等,进一步加大对各地文旅产业的宣传推广力度。

2023年末,全国共有旅行社56275家。根据旅行社填报系统数据显示,全年全国旅行社营业收入4442.7亿元,营业利润37.4亿元。

2023年末,全国共有8253家星级饭店。根据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显示,全年星级饭店营业收入1609.0亿元,平均房价370.8元/间夜,平均出租率50.7%。

2023年末,全国共有A级旅游景区15721个,直接从业人员160.7万人。全年接待游客57.5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068.7亿元。

2023年,国内出游人次48.9亿,同比增长93.3%。其中,城镇居民国内出游37.6亿人次,同比增长94.9%;农村居民国内出游11.3亿人次,同比增长88.5%。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4.9万亿元,同比增长140.3%。其中,城镇居民出游花费4.2万亿元,同比增长147.5%;农村居民出游花费0.7万亿元,同比增长106.4%。




图5:2013—2023年国内旅游发展情况


2023年,入境游客8203万人次,其中,外国人1378万人次,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6824万人次。内地居民出境旅游8763万人次。


文化和旅游对外和对港澳台 交流深度拓展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计划。牵头举办中国—中亚峰会、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文艺演出,成功举办中国西班牙文化和旅游年、“艺汇丝路——采风作品展”暨中阿艺术家对话沙龙、《唐诗的回响》音乐会、纪念费城交响乐团访华50周年音乐会等活动,品牌活动影响力持续提升。开展“你好!中国”国家旅游形象系列推广活动。实施“文化丝路”计划,完善丝绸之路联盟机制。举办“欢乐春节”、“茶和天下”·雅集、“天涯共此时——中秋节”全球联动、“中国故事”讲座、“发现中国之美”、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系列活动,成立丝绸之路旅游城市联盟,提升中华文化传播力影响力。加强中国文化中心、旅游办事处等海外阵地建设。持续深化对港澳台交流交融。举办港澳青少年内地游学联盟大会,有效促进内地与港澳青少年广泛交往和深度交流。促进澳门以中华文化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建设。举办海峡两岸旅行商大会,为两岸旅游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提供了广阔空间。

截至2023年末,在全球设有48家海外中国文化中心,20家驻外旅游办事处。此外,在香港设有亚洲旅游交流中心,在台湾设有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台北办事处、高雄办事分处。

财政资金保障水平有新的提升

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事业费1280.4亿元,比上年增加78.6亿元,同比增长6.5%;全国人均文化和旅游事业费90.8元,比上年增加5.7元,同比增长6.7%。文化和旅游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47%,比上年提高0.01个百分点。



图6:2013—2023年人均文化和旅游事业费及增速情况


全国文化和旅游事业费中,县以上文化和旅游事业费597亿元,占46.7%,比重比上年提升了1.5个百分点;县及县以下文化和旅游事业费682.7亿元,占53.3%,比重比上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东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事业费560.0亿元,占43.7%,比重比上年下降了1.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事业费324.1亿元,占25.3%,比重比上年提高了0.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事业费367.4亿元,占28.7%,比重比上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



表2:全国文化和旅游事业费按城乡和区域分布情况  

转载自@中国文化报